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侯马:教师变成了精明的“商人”敛 财有高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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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1-7-23 23:55:16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教书育人,教书者必先学为人师,育人者必先行为世范。可山西侯马某些学校育人者,不思积极干好本职工作,不能率先垂范,而是利用国家对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政 策,断章取义,歪曲执行,名义上是对学生进行“辅导”,实则变着花样进行敛 取钱财。真正印证了“上有政 策,下有对策”,并还不是个例。



为解决中小学生“放学早、接送难、无人管”的问题,依据国家相关规定,2020年12月31日,山西省教育厅联合省发改委、省财政厅、省人社厅、省税务局出台了《关于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》,明确了中小学课后服务可开展哪些活动,开展时间多长等相关内容(山西媒体报道一段话)。其中《指导意见》中对课后服务,做出了规定和说明。


山西侯马某些学校虽无明文对“课后服务”做出如何执行和怎样收费,但一味把心思用在把学生做为挣钱的工具的老师,别出心裁的想起了歪招,既得到了利益,又应对了上级的监管,那就是把学生家长分成小组,由一学生家长代其收费,然后再转给老师,既方便,又不露痕迹的钱装入了自己的口袋。

下面是侯马某一学校家长群的消息,
176班全体家长:大家好!本学期,应国 家政 策响 应考虑家长上下班时间接送孩子,学校本着高效的帮助孩子巩固课堂知识,开展了放学后的课后延时服务,大多数孩子们在学校可以全部完成或者完成大部分作业,回去后补完,家长监督签字,做到家校配合,共同提高孩子的学习成绩。本学期服务课四个月(3-6月份)每月100元,共计400元。

既然响 应国 家 政 策,那么收费是不是也更应该严格执行国 家政 策,收费做到明明白白。《指导意见》中对课后服务收费是这样规定的,坚持公益属性。课后服务坚持公益导向,不得营利。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财 政投 入为主。确实不具备条件但有需求的地区,可采取财政补贴、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予以保障。坚持公开透明。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公开服务时间、服务内容、服务方式、安全措施、费用标准等事项,主动接受学生、家长和社会监督。坚持自愿申报。课后服务坚持学生家长自愿原则。

中小学生放学后是否参加课后服务,由学生家长自主选择、自愿申报。采取财政部分补贴或零补贴、收取课后服务费方式筹措经费的,由各市教育、发展改革、财政等部门认真核算,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,提出财政补贴标准、课后服务费收费标准意见,报市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费属于服务性收费,由学校向学生收取。收费时应使用税务机关监制的税务发票。收取的费用由学校根据实际支出列支。



侯马又是如何做的呢?看看家长说的就明白了,侯马某学某班级家长群某家长说,各位家长好:学校开展课后延时服务,效果不错,孩子们的作业差不多在学校已经完成,减轻了家长们的负担。经核算,每人每月100元,共计400元,谢谢各位家长的配合!收费标准是全市几个学校统一的收费标准。我这里还有一个最主要的工作就是收费,大家可以转给我,我做好统计完后一起交回学校!



侯马各学校的是如何应对国 家的 政 策,明白人一看就明白了,这里针对是全体学生,在调查了解中,只有侯马五一路小学(侯马市垤上学校)在家长们极力反对,并向上级举报下向家长们退回了所收费用。


山西侯马这些学校对学生“收费”,可谓是绞尽脑汁,五花八门,如果用在学生教育上有多好。你们既然是公开收费,是不是经过了多部门的审查?是不是经过了市 级人 民 政 府审 定?收费标准又是如何制定的?为什么收费没有税务部门的正 规发 票?是不是存在涉 嫌 偷 税 漏 税 现象?如果涉 嫌 违 法,山西侯马市政府各监督监管部门,是不是应该依法对这些蛀 虫给予严惩?人们拭目以待,山西侯马能有个好的教育环境,使学校真正成为教书育人的场所,为社会培养出合格的人才!


针对山西侯马巧立名目收费的乱象,人们会继续关注,也恳请山西侯马市政 府 亡 羊 补 牢,清除害 群 之 马,还百姓一个朗 朗 乾 坤。


来源:网报天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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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1-11-23 09:15:25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垤上小学是收了退过一次,可是后来也收了,跟你们一样,400块钱,一分没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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